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了解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及往来和近三年及2023年1-2月的经营情况,全面清查资产、负债状况,摸清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家底,了解诉讼、合同执行、资产抵押、担保及或有负债等情况)、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状况评估),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项目概况:项目涵盖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项目地点主要在盐城市滨海县。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约70亿元,净资产约16亿元,公司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江苏LNG接收站项目)厂房及设备等。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为:
标段一: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服务。标段一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00元)。
标段二: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服务。标段二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圆整(¥450000.00元)。
注: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报名时按相应资格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1.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1天内完成专项审计服务提交初稿,3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完成资产评估服务提交初稿,35天内提交正式报告。
专项审计服务及资产评估服务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1.5质量要求:数据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出具相应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咨询服务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2.2 标段一(专项审计服务)投标人须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及以上(或其他省、直辖市相应级别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时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标段二(资产评估服务)投标人须为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完成备案公告的资产评估机构,投标时须提供财政部门备案公告截图。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专项审计服务)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常驻现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
标段二(资产评估服务)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常驻现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为报告签字评估师之一。
2.4 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标段一(专项审计服务)(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3人):
(1)签字注册会计师1名;
(2)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及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如本单位不具备本条所述人员,可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协助审计;
标段二(资产评估服务)(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3人):
(1)签字资产评估师1名;
(2)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及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如本单位不具备本条所述人员,可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协助评估。
注:人员配备及资格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得混用,各项目负责人及所有项目组成员中标后必须提供全过程服务且不得更换。
2.5 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委托其他单位人员外)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3-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一投标。
2.7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8 投标人须是未与盐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2.9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等一切损失;④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标段,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领取。
5.2网上领取方式: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②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领取。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10: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均为 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13921873690,须备注单位名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日上午10:00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袁凯
电 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电子邮件:1243962009@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