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
3、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委托范围包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参股子公司零星项目。
监理内容:工程监理范围内施工工期、质量目标与工程施工合同一致。监理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招标人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进行管理。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合格;按中标单位承诺的质量目标为准。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已实施项目未竣工验收的,由中标人负责至项目竣工验收),如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考评,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可续签下一年监理服务,中标费率不予调整;
6、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用“固定费率”形式报价,各投标人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监理收费标准并结合自身综合实力自主报价(注明费率),但报价费率不得高于监理范围内工程总造价的1.2%(付款时暂按工程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最终结算时以审计单位最终审定工程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投标费率中标后将固定不变)。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如项目监理地点超出盐城市区范围(包括盐都区、亭湖区以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人将给予实际出勤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差旅费补助。差旅费是指离开盐城市区(包括盐都区、亭湖区以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分别是所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类(以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中的专业为准,下同)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专业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专业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装饰装修专业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
在本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按其投标承诺严格考核。
7、在本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按其投标承诺严格考核。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号规定,同时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人员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及时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11、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3年3月6日18:00时前到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号码:1575172245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联系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