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盐东新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
1.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规定,完成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盐东新能源“四位一体”合建站--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1.6 服务要求:
(1)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具维保书面记录;
(2)每年安排本公司专业消防检测队伍进行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电气性能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按相关要求报消防部门备案,
(3)负责维修现场损坏的消防物品,其中单价200元以内的零星配件、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承担。其余设备、材料采购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按时结算,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购买。
(4)协助处理日常问题及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工作,必要时安排专人驻场工作。
(5)维保范围及维保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7 服务期限:一年。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3万元,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附件中表格填写各服务分项报价。内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并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可查询到的单位。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
5、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6、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复检、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4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五、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5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00
联系人:刘志一 0515-80551415
纪检监督电话: 0515-80551603 0515-80552012
日期: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