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已经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筹措落实。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路步凤小学西侧,伍龙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西北地块。
3、项目规模:拟建1栋室内射击场、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806平方米,其中地上射击场长136米,宽(跨度)62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12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约3680平方米,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含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等全过程服务)。
5、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保证成果文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其他要求
4.1业绩要求:/。
4.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括本项目前期调研、方案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拿批复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2 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1~5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付款方式
1、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文件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后,付至服务费用总价的70%;②余款经相关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付款前乙方应当先予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6日10时。
2、递交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20楼2013办公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776823996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768239966